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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的政策基本是綱領性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決策也是如此,全會之後,中共高層密集展開新一輪基層調研,旨在改革落實,各部門各地方不能以調研、研究來阻撓改革。
  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是中國在新的歷史時期的一次系統改革決議,要切實貫徹和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的精神和部署,準確理解和解讀此次會議是關鍵。
  要完整準確地把握和理解十八屆三中全會的精神實質和內涵,並非易事。首先,《決定》是對未來10年改革的全面規劃,涉及的範圍和領域非常廣,有些還很專業,而每個部門、地方或專家的知識總是有邊界的,要全面吃透全會的精神,不花一番工夫,不大可能。其次,人們總喜歡偏向對自己有利的解讀,對自己不利的,則有意忽略。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對《決定》的學習和解讀,最該避免的一種現象是各取所需。習近平在山東考察時,就特別指出了這點。他說,對中央工作部署,要準確領會政策要點和要領,不能隨意解讀,想怎麼乾就怎麼乾。他並舉例說,城鎮化不是土地城鎮化,而是人口城鎮化,不要拔苗助長,而要水到渠成,不要急於求成,而要積極穩妥。之所以會出現在城鎮化問題上的隨意解讀,根源就是從本位主義和本部門、本地方利益出發,對“我”有利的就堅持,“發揚光大”;對“我”不利的,就曲解,或以種種藉口拒不執行。
  客觀地說,每個人由於知識、立場所限,多少都會從自身經驗或站在自己的角度去理解事物,要完全避免此種現象是不可能的,也不可取。但本位主義不屬於這種情況,它刻意以本部門利益為取捨標準,對國家政策,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搞政策變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對《決定》的解讀,現在也露出了這樣的苗頭。一項政策的出台,需要經過一個調查、研究、試點的過程。比如單獨二孩和廢止勞動教養制度,在政策出台之前,社會呼籲多時,有關機構和學者也做過很多這方面的調查和實證研究。既然這兩項舉措是拿到全會上討論的,無疑征求了相關部門意見。考慮到全會文件的起草有一個過程,主管部門在這一過程中完全可以先把前期必要的工作做好,如果單等決定出來後再強調調研和研究,則讓人們懷疑政策的權威性。
  中央的政策基本是綱領性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決定也是如此,全會之後,中共高層密集展開新一輪基層調研,摸實情促改革落實,但各部門各地方不能以調研、研究來阻撓改革。一旦形成了這種思維慣性,即使沒有其他理由,部門或地方對政策的執行也總是打折扣。
  以計生政策為例。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決定對單獨二孩的表述是:“堅持計劃生育的基本國策,啟動實施一方是獨生子女的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逐步調整完善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有關部門的解讀稱,新政不設統一時間表,由各省負責,根據當地實際情況,依法組織實施,但各地實施時間不宜間隔過久。
  對中央政策穩步推進是應有之態,但對於十八屆三中全會文件的宣講解讀,切忌有關部門或地方,以“解讀”為由,消解政策本身的“惠民”效應,使本該享受政策好處的民眾由於政策被拖延實施或變通實施而享受不到政策實惠。另外,從部門和地方來看,也損害了政府的形象和信譽,造成政府公信力的流失。因為這種事情一多,會使民眾本能地認為,好政策最後也落實不了,或變樣走形,從而不相信政府真心為民辦好事。
  因此,在貫徹和落實三中全會的精神和部署中,需要避免此類情況的一再發生。一方面,務必要求部門和地方,在解讀三中全會時,不能從本部門的角度和利益出發,而要有全局意識,從全局角度去理解和看待三中全會出台的一系列改革舉措,準確理解其內涵,將之作為政治紀律。另一方面,還要加強監督,一是加強中央對部門和地方執行國家政策的監督和檢查力度,如果發現地方和部門明顯曲解國家政策,把“好經念歪”的,必須嚴肅處理;二是加強輿論和社會的監督,對部門和地方貫徹國家政策不力的,或者中飽私囊的,要行使輿論監督之權利。上下結合,再輔之以必要的思想和行政倫理教育,應能大大減少這一現象的出現。
  還應強調,政策執行中的本位主義,歸根到底,是部門利益化的結果。因此,要徹底解決此一問題,必須嚴格限制政府部門在資源配置方面的主導權,並通過政府行為的法治化和公開化,防止部門利益的形成。
  貫徹落實好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既要發揚部門和地方的積極性,讓他們想乾、敢乾、實幹,又要嚴格防止片面理解和執行十八屆三中全會政策的做法,努力使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改革效應最大化,惠及最廣大的人民群眾。 ★  (原標題:避免從“各取所需”的本位主義解讀三中全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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